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30条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我省专门发文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
《意见》分为九个部分,共30条,从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如在校园开设时政宣传栏,及时刊登国内外重大时政新闻;开展“讲家训、写家书、传家风”主题实践活动;开设生涯规划课,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认识社会;安排学生到企业、农村、军营、社区等参加实践活动;规定班主任每学年对学生的家庭访问不少于一次等。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特点,遵循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律,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坚定共产主义理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逐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注重实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德育工作全过程,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细、落小、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参与,把德育工作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所有师生,使每个师生都成为德育工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知行合一、校内校外统筹,在坚持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注重开展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根植家国情怀。 在校园开设时政宣传栏,及时刊登国内外重大时政新闻,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改革发展带来的新变化。规范“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礼”等仪式教育,学校每周组织一次升国旗唱国歌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国旗、党旗、团(队)旗下演讲教育活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多形式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营造学经典、诵经典、爱经典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挖掘我国传统节日的丰富文化内涵,认真组织好“六一”“七一”和“十一”等节庆期间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视家风家训教育,组织开展“讲家训、写家书、传家风”主题实践活动。
4.培育文明教养。 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言谈有礼、举止有度、待人有诚、行事有信。指导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尽力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节约每一粒米、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调查等活动,引导学生珍惜资源,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集体活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学生爱劳动的习惯。
5.强化责任意识。 开展形式多样的孝德文化教育活动,倡导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帮助同学,让学生心中有爱、心中有责,懂得友善,学会尊重。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抗挫折教育,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及引导干预,培养学生的阳光心态和健康人格。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普及法律常识,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远离毒品,远离校园暴力,远离不健康的生活。
6.树立理想志向。 尊重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拓展课程和选修课程,开设生涯规划课,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认识社会,进行科学的生涯规划。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努力把个人理想与祖国改革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起来。坚持把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7.开足中小学德育课程。 强化全科德育理念,明确每一门课程的德育要求,开发每一门课程的德育功能。严格德育及音体美课时管理,充分发挥音体美课程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中的作用。统筹整合德育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鼓励学校立足时代特征、地方特点深化课程改革,开发开设有特色的德育选修课程。
8.重视德育教材建设。 深化教材改革,在学科教材更新和教师讲义中强化德育要求。切实加强德育教材建设,各地各学校按要求用好国编、省编德育教材。建立健全教材更新制度,做到各学科教材定期修改更新、教师讲义经常性更新、学科教师上课教材二次开发,有效促进教材及讲义及时跟上学科知识进步的步伐,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跟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
9.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创新开展先学后教、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创造条件实施小班化、分层式教学。深化课堂改革,有效落实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大力推广“生活化+活动化”的德育课程教学模式。多形式加强实践教育
10.开辟德育第二课堂。 引导学生从课上走到课下,各类博物、科技、艺术、文化等公益类场馆要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各类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市学校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的作用,吸引中小学生参与活动、受到教育。鼓励学校把课堂直接设在各类有意义的教育场所,并与主办者联合开发课程。
11.组织学生走向社会。 引导学生从思想认识到亲身体验。学校每个学期须安排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到企业、农村、军营、社区等参加实践活动,其中小学学生以实地参观为主,初中及以上学生逐步参加劳动、实验、军训等活动。
12.鼓励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引导和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学习和参与中领会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精神理念。发挥“最美浙江人”的引领作用,鼓励各类先进典型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开展宣讲和交流活动,用先进事迹感召、教育学生。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13.凝练提升校园文化。 充分发挥文化对育人的浸润、陶冶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定义、阐释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做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校训、校歌等在校园中人人耳熟能详,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遵从。
14.优化校园文化环境。 推进美丽校园、快乐校园、幸福校园建设。广泛开展“扮靓我们的学校”活动,组织广大师生亲自动脑、动手,装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生活场所,在优化校园环境中展示自己、教育自己、提升自己。
15.丰富学生社团活动。 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引领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优化团队仪式,丰富团队活动。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指导和帮助学生组建各类有益的社团和俱乐部活动,通过多姿多彩的社团和俱乐部活动,增进学生和教师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切实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16.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 班主任每学年对学生的家庭访问不少于一次,鼓励其他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家访不仅要反馈情况、听取意见,还要向家长了解家庭教育情况,与家长共同商议教育孩子的有效方法。
17.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 尊重家长委员会的民主权利,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民主议事、民主监督作用和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吸收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对广大家长的正面引导作用。
18.实施“千万家长进家校”行动。 学校要开设家长学校,开展家长体验日、家长授课日活动,通过各种载体普及育儿知识,帮助家长掌握先进教育理念,既关心帮助孩子提高学习及成绩,更关心孩子的行为习惯养成和品德操守,主动成为德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社会教育的作用
19.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正面宣传,宣传优秀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宣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成就,宣传教育公平和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切实净化网络空间,鞭挞各类丑恶现象,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20.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 文化部门要统筹安排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雏鹰计划优秀儿童剧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面。创作更多为广大中小学生喜爱的文学、美术、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满足学生的求知求新欲望,丰富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1.规范各类社会培训。 工商、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社会培训机构特别是针对青少年文化课补习机构的管理,整治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坚决遏制各类非法培训活动对学校正常教学教育和德育工作的负面冲击和影响。
22.有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综治、公安、文化等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建立校内外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警(派出所)校(中小学)会商制度,重点整治违规经营的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营造有利于学校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23.积极实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拓宽青少年法律援助渠道,选派有法治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法制副校长队伍,依托各类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和活动中心,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少年法庭”“我当交警”等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帮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
24.加快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文明办要牵头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未成年人“3510”工程,引导鼓励大学生、城乡“五老”人员等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春泥计划”。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完善规范城镇小学低年段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把德育融入各项关爱服务之中。
25.充实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妇联要稳步推进全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城乡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师资队伍
26.加强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和教师养成教育。 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师职业理想和学术规范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教师准入关,规范教师聘用工作。
27.加强在职教师的师德教育。 各类教师培训都要把师德教育作为必备的培训内容。完善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列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对师德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依法依规惩处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
28.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打造班主任成长平台,通过举办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设立班主任工作室等提升班主任建班育人的能力。制定班主任培养计划,全面落实班主任选聘、培训、管理、考核等制度,完善班主任表彰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领导
29.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切实把中小学德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适时到学校了解德育工作情况,并定期为师生宣讲形势。要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协调会议机制,及时研究分析中小学德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依法确保教育投入,主动帮助教育部门和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0.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要把各市党委和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重视支持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内容。教育系统要加强对各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考核、学校发展评价以及各类评优评先评教评课的重要依据。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德育评价,更好地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