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关于公布“党员示范岗”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立足岗位,争当先锋”为主题,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党员教职工的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品位。
二、活动目标
1.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争创活动,使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牢固树立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
2.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提高党员教师的自觉性,促进党员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3.提高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度。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促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彰显先进性,为党组织增光添彩。
三、创建内容
围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内容主要设定在岗位目标、岗位承诺、岗位实践、岗位示范等方面。
1.岗位目标:通过学习,明确目标,与时俱进,争当模范,制定出岗位目标与进取计划。
2.岗位承诺:明确职责与使命,做出庄严的承诺。
3.岗位实践:以党风正校风,以校风促学风,带着自己的岗位目标和承诺,求真务实,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带头努力实践,以点带面,以党员展示课引路,整体推进学校发展。做到“十个一”:树一面旗帜、定一个目标、做一份承诺、提一个建议、带一个集体、结一个对子、献一份爱心、上一堂展示课、读一本好书、做一次宣传。
1)树一面旗帜:起好示范岗的示范带头作用,成为学习的一面旗帜。
2)定一个目标:制定集体目标及教师个人奋斗目标,为之努力,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做一份承诺:承诺在各方面起好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并付诸实际行动。
4)提一个建议:为学校发展、处室或系发展出谋划策,提一个好建议,并被采纳。
5)带一个集体:带好一个班级,使班集体有明显进步或在系部处于领先。
6)结一个对子:党员教师需承担4-6位学生的成长导师,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7)献一份爱心: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爱心捐助活动,主动帮扶家庭贫困的学生,或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各类爱心活动。
8)上一堂展示课:推出一堂展示课,可以是课堂教学,或主题班会、或以党课的形式进行展示。
9)读一本好书:认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或思想政治类书籍,充实自己的思想,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并结合读一本好书活动,写一篇读书心得。
10)做一次宣传:结合示范岗创建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写一篇关于活动情况或取得成效的宣传报道。
4.岗位示范:党员教师要成为全校教职工的榜样,运用信息技术平台、学习交流平台,向全校师生展示交流,从而发挥党员模范示范岗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实施步骤
1.岗位要求。“党员示范岗”要在教学育人、班级管理或行政、教辅、后勤服务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党员示范岗, 示范岗可以是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也可以是一个处室。示范岗内的人员原则上需有半数以上党员。示范岗先由各办公室自行申报,建设期满半年,经校党委和相关职能处室考核,优秀者授予“党员示范岗”。
2.群众监督。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校党委考核和总结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动态管理。校党委将对党员示范岗定期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一是示范岗成员出现违法违纪及违背师德行为;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教职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五、方法步骤与考核评比
1.由校党委领导本项创建活动,负责制订本活动方案的计划安排。
2.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方案。
3.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根据标准与要求进行申报,每个支部要求至少申报1-3个(也可以处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4.校党委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并公布参评各类“党员示范岗”名单。
5.党员示范岗一般每学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调整。
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