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实训中心教学信息化综合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实训中心教学信息化综合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实训中心教学信息化综合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3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HYCG200721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计算机实训中心教学信息化综合管理项目 |
¥330000.00 |
¥0.00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联系电话:13735225572。
5.提示:
(1)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申领操作指南》:
《CA管理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投标人应于2020年 8月13日9: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3日9:00时整在绍兴市绍兴市迪荡阳光大厦1302会议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8月13日10: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13日10:00时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和。
十四、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分散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绍兴市迪荡阳光大厦13楼会议室开标];联系人:景娟;联系电话:0575-85158503、13735225572。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联系人:应春兴;联系电话:0575-85209806。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单老师,0575-8858912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娟,0575-85158503、13735225572。
十六、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